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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8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2-19

执行款揣进口袋农民工笑逐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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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 “感谢法院解决了我们150多名农民工兄弟的燃眉之急,今年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拿到执行案款的郑某某高兴得合不拢嘴。为了让群众过个好年,包头市全市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东河区法院为150余名农民工讨薪的执行案件最引人关注。法官在与被执行人沟通的过程中得知,2014年,郑某某等150余名农民工承接了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东河区铝厂附近的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未付工人劳动报酬。2018年,郑某某等人将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5年的工资共计179.8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了郑某某等150余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2019年1月,应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该案涉及农民工讨薪问题,东河区法院高度重视,开通执行“绿色通道”,确保案件快执快结。经查,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上仅有6000多元,远远不足以支付执行款项。在法官冻结账户的同时,进一步查询到了被执行人的某分公司在东河区辖区内与某办事处有债务关系,并且债权已到期。

为了让执行案款尽早到位,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与某办事处进行沟通协商,终于将到账的56.8万元作为部分执行案款发放给150余名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将继续执行。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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