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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7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2-15

化德县交管大队推行“四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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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成通讯员刘国辉赵海晨陈国强)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交管大队采取“四个规范”措施,持续推进路面检查工作,以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规范着装执勤。该大队要求上路执勤民警要按规定着制式服装、穿反光背心,严禁在执勤岗位上抽烟、接打电话,严禁在岗位上搭肩、挽臂、插兜、夹包、背手,严禁执勤车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在执勤车上打盹、睡觉。

规范文明用语。该大队要求在群众求助时,应给予尊重,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语气要温馨、平和。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能挖苦、训斥、讽刺。检查嫌疑车辆时,一律立正面向当事人,先敬礼,再规范用语,严禁对当事人出言不逊。

规范执法程序。该大队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交通违法事实和处罚的理由、依据、处罚标准,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辩、陈述时,应认真进行复核,用证据和法律做好解释工作。当事人要求公开的证据必须公开,坚决反对粗暴执法、暗箱操作。

规范法律文书。该大队规定,对需要进行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按规定规范制作《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签名确认,并告知其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要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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