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旗卡讯近日,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辽市科左后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以处对象为名的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17年,家住通辽市的小花现工作在科左后旗,在一次朋友的婚礼上,偶然结识自称老家是库伦旗的晓明,两人初次见面后,便加了微信好友。而后,晓明通过微信对小花进行了疯狂追求。曾被婚姻伤害过的小花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在两人确立男女朋友当天,小花就带着晓明见了自己的父母和哥哥。当晚,晓明带着小花到通辽市某宾馆开了个房间。到了房间后,晓明接到了一个电话称:自己的一个哥哥因为赌博被抓了,急需3000元要钱来摆平,现因自己的汽车租赁公司生意不景气,希望小花帮助应急,过几天就还钱。就这样小花给了晓明3000元。在随后的日子里,小花慢慢发现晓明骗了她,并没有将3000元还给他,在向晓明索要3000元时,晓明以打砸小花工作的单位为由,威逼小花给他在甘旗卡某手机店分期购买两部价值共计5000多元的手机,如果不买手机,就难以消除小花“诬陷”自己的心头之气。就这样,小花买了两部手机。拿到新手机后,晓明对小花说:“过几天我把外面欠我的钱要回来就还你。”小花对晓明还钱这事再次燃起了希望。在期待着晓明还钱的日子里,一天,晓明来到小花家说:自己经营的车辆租赁公司一辆车的贷款到期了,如果不按时还贷,自己就成“黑户”了,让小花帮助张罗2万元钱。小花信以为真,就向其哥哥借了2万元钱。几天后,晓明再次以还车贷为由,向小花借钱。这一次,小花束手无策,晓明故伎重施,再次威胁小花说,你不借给我钱,我就砸你工作的单位。无奈之下,小花在网上办理了1.2万元的网贷。在随后的日子里,晓明渐渐地“淡忘”了小花,也不主动联系小花,小花向晓明多次索要欠款无果。期间,晓明仅向小花通过红包转账的方式还了300元。最后干脆将小花的微信、电话拉黑。此时的小花如热锅上的蚂蚁,几经周折打听,得知原来自己认识的“晓明”并不是真的叫晓明,老家也不是库伦的,而是科左后旗某嘎查的那某,系无业游民,晓明根本就没开过汽车租赁公司。此时的小花想到自己被“晓明”骗财又骗感情,越想越气,于2018年12月到科左后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
科左后旗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在侦办案件中,围绕受害人小花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早在2016年,辖区吉尔嘎朗镇一名叫小娜的女子曾报案说,自己被一个叫“晓明”的人给骗了。警方经过分析,作案手法与小花被骗及其相似。随即,警方找到当时的受害人进一步核查有关情况。经核查,当年骗小娜的人就是嫌疑人晓明,同样以处对象的方式,先后从小娜处骗走3万余元,然后断绝了与小娜的一切联系,不知去向。2016年6月,一名叫小齐的女子报案称:在甘旗卡镇育才小区附近,自己的项链被晓明抢走了。
负责侦办该案的侦查员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对嫌疑人那某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2018年6月,嫌疑人那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的刑罚。警方于2018年12月15日清晨,在科左后旗甘旗卡镇某旅店内将犯罪嫌疑人那某抓获归案。那某到案后,警方迅速组织三名受害人对其进行辨认,经辨认,确定那某就是欺骗三人感情、骗取三人钱财的“晓明”。那某拒不交代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此时,负责侦办该案的侦查员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在零口供情况下,警方依法向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那某。目前,犯罪嫌疑人那某因涉嫌诈骗被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周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