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 一个冬日的下午,高中生杜某泽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与驾驶电动车的孤寡老人李某珍发生了碰撞,因杜某泽尚未成年,李某珍将杜某泽一家起诉至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此案开庭审理,判定被告一家承担李某珍各项费用共计11700余元。
此案由该院的年轻法官田利民负责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迟迟不能交付赔偿款,田利民几次走访入户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得知杜某泽的父亲生病不能工作,母亲也没有工作,杜某泽正在读高中,一家人没有固定收入,至今仍住在拆迁区内,生活十分贫困。针对这一情况,田利民为李某珍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1月25日,司法救助金被发放到法院账户,田利民带着李某珍办理领款手续。拿到司法救助金后,李某珍老人不断地向田利民道谢。
(赵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