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查干讯2 0 1 2 年,借款人通过堂弟向堂哥借款3 万元,约定月利率2 分,堂弟为该笔借款做了担保人.时隔多年,借款人只支付过一年的利息款,之后就再未支付过本息.作为原告的哥哥如今已年逾七旬,为了该笔借款,他多次向弟弟催款,弟弟在答复过程中恶语相向,以致双方关系恶化.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对原、被告双方家庭做了大量的说理、说法、说服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兄弟二人也因此冰释前嫌,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李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