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群体在诉讼中的比例也逐渐增加。为老年群体提供适老型诉讼服务,不仅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也是人民法院应尽之责。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涉老诉讼工作,全面细化适老司法服务举措,让司法关怀从法庭内延续到法庭外,将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全过程。
上门“立案+调解”暖人心
“多亏有你们,这笔钱终于拿到了,感谢你们考虑到我们年龄大、腿脚不便的实际情况,在上门立案的同时,顺便把纠纷也解决了。”一起跨越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白大爷拿到欠款时感慨万千。
不久前,鄂托克旗法院立案窗口接到白大爷电话称,他同村的李某于2013年5月至12月期间,因生意困难向其借款7万元,借款后虽偿还了部分款项,但至今仍有部分款项未还清。法院干警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白大爷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且现居住在牧区,便立即启动涉老诉讼上门立案服务,展开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干警运用智能调解平台,梳理案件关键信息,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即偿还了剩余全部款项。
这是鄂托克旗法院司法护老、助老工作中的一次“暖心守护”。近年来,鄂托克旗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坚持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行动不便、高龄独居、居住偏远等有特殊诉讼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主动提供电话立案、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就地调解、巡回审判、当场送达等诉讼服务,坚持把助老护老融入司法程序的各个阶段,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判后督促履行解民忧
一起交通事故打破了一位八旬老人原本平静的生活。事故中,老人的身体和精神遭受到了双重打击,高额的治疗费用更是让他本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鄂托克旗法院干警了解事情经过后,多次上门询问情况,耐心解答老人疑问,详细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矛盾颇深、互不让步,致使调解无果,法官遂依法作出判决。在依法公正判决后,承办法官并没有就此止步。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深知老人急切需要赔偿款用于治疗和生活。于是,法官肩负起监督履行的重任,不断与被告沟通,详细向被告解释认定事实的判决依据,并告知其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阐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主动将赔偿款履行到位,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就圆满解决了。
老年人的司法需求是法院涉老诉讼工作的指向标,判后答疑和督促履行是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的重要举措。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是鄂托克旗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的生动实践。一直以来,该院聚焦涉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利用审判后至执行前的“最佳履行期”,通过判后督促履行,让生效法律文书上的“纸上权益”变成了老年人揣进兜里的“真金白银”。
普法宣传教育显关怀
“法官你好,我在散步的时候遇到一些人要我扫二维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还有电话号码,还说可以给我礼物,是不是骗人的?”
“这种扫码活动会泄露身份信息,您千万不要扫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前不久,鄂托克旗法院主动深入乌兰镇某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页、悬挂宣传横幅、典型案例讲解等方式,向老年群体详细讲解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防范养老诈骗等法律问题,让老人听得懂法律、看得清问题、防得住风险,切实增强老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为增强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解决老年群体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鄂托克旗法院法官干警化身“法治宣传员”,前往村社活动中心、社区广场、集市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以优质司法服务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保驾护航。
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下一步,鄂托克旗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落实适老型诉讼服务举措,更好构建适老型司法服务机制,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司法之翼护“老有所安”,促“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