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司法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4年,包头市在全区率先启用“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建成市、县、乡全覆盖的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启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该体系建成以来,包头市围绕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优机制、抓落实、强队伍。截至今年4月,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全部启用“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办公室)”印章,并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全市48个成立综合执法队的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均设置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依照《包头市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承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健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建成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只是第一步,如何强化机制,让该体系协同高效运行才是关键。
该体系建成以来,包头市司法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的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建立合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督办回应三项机制,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热线的联动,靶向开展执法监督,累计收集涉行政执法线索418条,梳理可能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11条,均予以督办;与包头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有效衔接;将涉及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87类214项问题上传至包头市纪委监委监督平台,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质效。
此外,该局紧盯重点执法部门,聚焦热点问题,在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法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印发《包头市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法治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对20家重点执法部门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法治体检”,出具“体检报告”20份,通报涉及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队伍力量建设等13方面的问题共428项,提出工作建议106条。
该局组建监督专班深入北重集团、希望铝业等企业,对包头市市场监督局、应急管理局等重点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嵌入式监督指导。部署开展涉企专项监督检查、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规范和清理。针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行政败诉案件开展个案监督,约谈败诉率较高的地区和部门,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双下降”。
到交通局开展执法监督
统筹协调 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你好,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近日,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到青山区当铺村某药店开展常规式执法检查。与往常不同的是,青山区司法局兴胜镇司法所的两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人员也加入到执法检查队伍中,全程进行“伴随式”监督,并现场反馈监督意见。
这是2024年兴胜镇司法所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积极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个缩影。
行政执法监督的作用不仅在于“纠错”,更要推动“治本”,在基层如何做好这一点尤为关键。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兴胜镇司法所创新工作理念,延伸履职触角,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家及热心群众共同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在全区率先开展了“伴随式”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深入到乡镇执法一线,对镇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在此过程中,监督人员对执法人员数量、是否亮证执法、检查当场告知、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关注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证据收集的充分性以及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切实做到监督无死角、问题全整改。
“执法监督的本质是维护法治尊严和群众利益。基层执法更是直接关系百姓生活,一次不规范的处罚可能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一次公正的监督则可能赢得民心。”在兴胜镇司法所所长王旭宏看来,在“伴随式”执法监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注重与执法人员的互动交流,根据现场执法情况开展实务性培训。针对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细节问题,如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等,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深入讨论,分享经验做法,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通过这种现场培训与交流互动的方式,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及时防范和化解了执法风险。
目前,“伴随式”执法监督举措已在包头市各基层司法局常态化应用。
“伴随式”执法监督
夯基赋能 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加快,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和态度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一现状,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成为包头市司法局每年开展培训的初衷。
2024年2月4日,包头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线上线下70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为期两天,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钱酉雪、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矿保科科长马宁、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王洁,分别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专题培训”“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实务”“禁牧执法实操及难点解析”为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内容涵盖自然资源、禁牧等领域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监督等多方面内容。此外,培训通过案例纠错、法律知识测试与现场模拟办案等方式,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了系统学习和岗位练兵机会。
“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培训要求参训人员带着问题学习。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参训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通过培训最想解决的实际问题清单》,我们安排专家进行答疑释惑、专题辅导。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包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李佳说。几年来,包头市司法局立足基层行政执法实际开展培训,让全市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截至目前,包头市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增加至353人,增长率达35%。从“上级要求培训”到“基层主动报名”,培训形式和内容的一次次“升级”,让每一批参训学员学有所获、信心倍增。
“包头市司法局将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包头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利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