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凌晨4时33分,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接到报警:腾飞大街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面包车车身严重变形,车窗玻璃破碎,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幸运的是,双方驾驶人都正确系好了安全带,在强烈的碰撞中仅受了轻微伤。
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发现,事发时云某驾驶大型货车沿腾飞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文昌路交叉口处,违反信号灯通过。当时,秦某某驾驶面包车正常行驶至此处遭遇云某闯红灯,直接导致了惨烈的碰撞,强大的冲击力把秦某某的面包车撞得转了好几圈。
经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云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秦某某无责任。
(赵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