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 “多亏了你们的辛苦奔波,我才能拿回自己的钱!”日前,冯某某兄妹俩来到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给法官干警送来锦旗,表达由衷的谢意。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7年,原告冯某某与被告某公司甲、某公司乙、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某公司甲赔偿原告冯某某742331元,被告某公司乙赔偿原告冯某某33904元,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冯某某1063037.29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冯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申请人王某某拒不履行,并利用假离婚形式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对此,法院干警前往被申请人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寻找到被申请人王某某后,耐心地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再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以涉毒犯拒执罪采取措施予以严惩。这时被申请人王某某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连忙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至此,此案画上圆满句号。 (杨茂春陈晓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