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执破融合“小切口”跑出终本出清“加速度”政企沟通面对面打造营商新高地检司携手“回头看”跟踪问效促整改动真碰硬整改整治高质高效办好案件一堂引人深思的反欺凌法治课筑牢青春防线  共护国家安全情法交融破僵局多元调解促和谐法院+公安执行联动解锁查人找物新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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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15

情法交融破僵局多元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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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昌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胜丰法庭联合“小三长”(即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和司法所所长)与本土乡贤成功化解一起继母与继子宅基地权属纠纷。

该案案涉房屋是登记在梁某父亲名下的一处宅基地房屋,父亲去世后,这间房屋成了他与继母李某之间的矛盾“导火索”。梁某坚持要求独占这处宅基地使用权,而李某则主张梁某应承担其父亲生前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用。由于梁某长期缺乏稳定生活来源,情绪极端,甚至多次在调解过程中扬言“以命相拼”,导致村委会开展的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胜丰法庭联合镇政府、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启动“小三长+乡贤”调解机制,并邀请村里德高望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书记参与。调解过程中,调解组抓住案件堵点:双方对抗情绪已超出财产争夺范畴,梁某将继母视为“外人”,认为其动机不纯;李某则控诉继子“冷血”,漠视其对丈夫的临终照料,双方在调解室多次情绪失控,矛盾焦点从遗产分配逐渐偏移至道德评判层面。调解组意识到,对这起案件若简单地一判了之,非但无法实现案结事了,还会激化矛盾。于是,“小三长”及老书记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

随后,法官援引同类判例并剖析民法典继承编条款:“李某作为配偶,与梁某同属第一顺位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对梁某父亲遗产中的房屋享有平等继承权。”通过法条阐释与案例比对,为当事人搭建理性认知框架。老书记则采用“情感疏导法”,引导李某倾诉多年积怨,通过共情式对话打开情感缺口,为矛盾化解奠定心理基础。

经过“小三长”及老书记的耐心调解,矛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房屋正房由梁某居住使用,南房归李某居住使用。承办法官在签署协议时特别强调:“房屋分割是暂时的,亲情纽带才是永恒。希望双方以此次和解为契机,互谅互让、相互包容,共同守护家庭和睦的根基。” (樊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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