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近年来,包头市司法局以“法治为民”为坐标,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法治乌兰牧骑”草原普法轻骑兵,到让群众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从“产业链+法律服务”护航重点项目建设,到“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疏解百姓心结,每一项举措都彰显着司法行政的温度与力度。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本报从即日起开设“法治护航暖民心绘就鹿城新‘枫’景”专栏,记录法治包头建设的坚实足迹,展现司法行政工作者“把法送到群众家门口、把理说到百姓心坎上”的为民情怀。
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纠错的法定渠道,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检测仪”,也是社会矛盾化解的“减压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调解制度从“可选项”升级为“加分项”,标志着中国特色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重大创新。
包头市司法局立足实际、守正创新,以“实”字为改革标尺,以“干”字为行动指南,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服务升级,将行政复议打造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群众维权的“连心桥”,将“复议为民、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专家论证会
强化制度引领夯实行政复议之基
2024年,包头市行政复议办案量呈迅速增长态势,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228件,是2023年的3.38倍;审结981件,是2023年的2.72倍。同期,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50件,比上一年下降5.26%。包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科长王红对记者说:“数据显示,大量行政争议被吸纳到行政复议途径,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首选度、信任度逐步提高。”
面对“高增长”态势,包头市司法局在“优服务”上做起了文章,全面升级便民惠民措施。实现“1+1+3”申请模式,即“现场申请+邮寄申请+3种线上申请”,构筑起全天候、高效率、多渠道申请机制。同时,在市、区县两级法院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在包头市女商联合会、江苏商会和乌兰察布商会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最大力度提升群众、企业寻求行政复议救济的便捷度,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应收尽收。
若谋工作之精进,建章立制是前提。包头市司法局印发了《包头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任务清单》,推动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此基础上,强化立案审查,对于明显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25件;及时纠正下级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情况,办理行政复议监督案件10件,纠错2件。同时,该局加强行政复议平台应用管理,及时处理线上申请,定期做好统计分析,形成2024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审签流程,对于拟直接纠错的案件,由分管副市长审签,其他案件由市政府授权市司法局局长审签,并正式授权市司法局在各类行政复议文书中使用“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印发《包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文书格式文本》,确定了常用的20类行政复议文书模板,规范了行政复议案卷。修订《包头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将相关领域专家、法律工作者纳入案审会范围,提升了办案效能。
建立服务点
坚持调解优先探索行政复议良方
紧跟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立法步伐,包头市司法局建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围绕“能调则调、调决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这把“金钥匙”的作用,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据统计,2024年,该局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行政复议案件345件、纠错147件。经过复议后的法院一审被诉案件106件,败诉仅1件,九成以上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得到解决。对200多件行政败诉和复议纠错案件逐案分析、全市通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举一反三,避免发生类似的行政争议。
包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三科科长庞婉仪告诉记者:“开展行政复议调解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始终秉持调解优先原则,力求达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目的。”
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下,在不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争议双方进行劝说,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
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调解工作的主持者,视争议双方地位平等,不论是弱势的一方还是强势的一方,都一视同仁,做到“靠正气感人、靠正派服人、靠诚信打动人”。
坚持调审结合的原则。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制定多套预案,快速处置调解过程中出现的反复现象,由行政复议审查程序迅速进入调解程序,或者由调解程序迅速转入行政复议审查程序,并按照法律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与以往‘硬裁硬判’刚性的行政复议工作方式相比,调解是一种更为柔性灵活、经济实惠的工作方法,而且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书面审理方式,通过调解促成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庞婉仪说道。
为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速办速决的“繁简分流”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包头市司法局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或者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复议案件,采取“速调、速审、速结”以及“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流转、当天通知”的“三速四当”办理模式,推动案件快速审结。
优化营商环境善用行政复议引擎
依法保护企业权益,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包头市司法局以行政复议为切入口,严格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企业实施监管时,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对于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事实清楚的,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调解,通过有效沟通和帮扶,实现涉企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有效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利。
在办理某冶金企业不服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案时,包头市司法局通过组织听证会、召开专家论证会、调解会等形式,积极与企业沟通,耐心释法明理,使企业认识到自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愿意承担污染环境责任。该行政机关也认识到处罚决定存在适用处罚依据不当的问题,主动纠正了错误。最终,企业撤回了复议申请。该案件是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缩影,是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实例。该案件的办理,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被申请人行政处罚过罚不当的问题。
据悉,2024年,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争议发案量多、纠错率高的突出问题,包头市司法局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行政复议建议书》和《行政复议意见书》66份。包头市司法局聚焦企业法治需求,坚决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倒逼行政执法机关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准确适用法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2025年,包头市司法局着力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建立,通过“开门纳谏+宣传复议+观摩听证”等多种方式展示行政复议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走近行政复议、了解行政复议、参与行政复议、支持行政复议,使“复议为民”的理念深植于草原钢城这片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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