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
包头讯众所周知,驾驶车辆一定要持有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然而,总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4月6日16时32分,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在包头东收费站出口对一辆蒙B牌照的大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贾某某神色慌张。这反常的举动被细心的民警看在眼里,民警随即要求其出示相关驾驶证件。在对证件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了疑点,车辆驾驶人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
其间,驾驶人贾某某向民警出示了一本A2的驾驶证,按照相关规定,驾驶大型普通客车需准驾车型为A1的驾驶证,贾某某不具备大型普通客车驾驶资质。据贾某某陈述,为了多挣点钱,他心存侥幸,冒险驾车上路,不料半路被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仅会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还会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