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整治宣传双驱动守护平安出行路
第0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8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08

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

我区启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座谈会,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郑光照对座谈会做出批示。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查纠结合与优化服务并重,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贯彻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按照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市、区)主抓、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业务主管部门协同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抓好各环节工作。要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采取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开展集中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衔接。自治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各盟市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梳理形成本领域、本地区的问题清单,能立即纠治的,坚决纠治到位;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纠治的,要限期整改。企业反映特别强烈的,要重点监督;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把纠治突出问题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起来,要依法检查、处罚到位,既要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又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支持和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坚持立行立改、久久为功、标本兼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持续完善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通过法制审核、执法情况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级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发挥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责,加强本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