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恩扎日嘎拉:
依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4刑终37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额尔敦套格套将应向你支付的医疗费4995.33元、误工费3038.41元、伙食费1700元、护理费1984.75元及迟延履行金1831.31元,总计13549.80元提存至我处,望你看到公告后来我处领取,你领取上述款项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上述款项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联系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71号赤峰市公证处。联系电话:0476-8380259。
赤峰市公证处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