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多方”聚合力联勤联动保畅通不知悔改再贪杯  二次酒驾又被查高速惊现“拦路虎”清理路障保畅通寒夜暖心救助  彰显警民情深临牌过期仍上路  心存侥幸受处罚“陆地航母”超载超限  高速交警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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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6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03

不知悔改再贪杯 二次酒驾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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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山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喀喇沁大队民警在检查站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再次向广大驾驶人敲响了安全警钟。

3月22日晚,民警在检查站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减速慢行,且行驶轨迹可疑,时而向左偏移,时而向右晃动,这一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民警迅速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驾驶人摇下车窗,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判断该驾驶人存在饮酒驾驶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魏某满脸惊讶。据魏某介绍,当日中午聚餐席间,他喝了两瓶啤酒和半杯白酒,想着下午睡了一觉,酒劲儿应该过了,晚间出门驾车不会有问题,所以就放心地开车上路,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在进一步核查驾驶人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曾在2020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过,此次已是二次饮酒驾车。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起初闪烁其辞,试图掩饰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在证据面前,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再次酒后驾车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二次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驾驶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大漠视,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一次酒驾已违法,二次酒驾更是错上加错。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也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高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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