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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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8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1-18

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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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白玉霞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19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本委定于2019年4月2日下午2时(本委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国税大楼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依法缺席裁决。仲裁申请书如下:1、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的工资7268.1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8958.3元。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包春艳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31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31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3716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华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21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21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5695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利芬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33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33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3503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璇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32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32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2396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付文文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28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28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4724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燕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4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本委定于2019年4月2日上午9时(本委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国税大楼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依法缺席裁决。仲裁申请书如下: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18年1月到2018年8月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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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付乌吉梅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199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199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6040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高小燕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27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27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2427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高雪荣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13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13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5200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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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郭风玲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11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11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5687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为申请人补缴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具体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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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郭瑶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07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07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7302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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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黄菊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18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18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1957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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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贾俊林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19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本委定于2019年4月2日15时30分(本委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国税大楼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依法缺席裁决。仲裁申请书如下:1、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的工资5048.3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7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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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姜雪娇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197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197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5253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为申请人补缴2018年2月至2018年9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具体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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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兰小燕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25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25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6520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为申请人缴纳2018年9月的社会保险,具体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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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李奥丹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35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35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4388.66元;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为申请人缴纳2018年9月的社会保险,具体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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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李慧芳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20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20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4836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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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李娟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06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06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5701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昱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李素芬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24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24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6108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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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刘坤乾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18〕216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回劳人仲字〔2018〕216号仲裁裁决书内容。具体裁决内容如下: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5186元。

本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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