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区分局刑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深入摸排,破获一起涉案价值1300余万元特大职务侵占案。
缜密侦查确定嫌犯
2018年10月24日,该局刑警大队值班侦查员接某地贷款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乌海门店工作人员报警称:该公司乌海门店车库丢失13辆质押车,价值500余万元。
接到报警后,鉴于案值巨大,海勃湾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利成,政委李建明,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赵卫兵第一时间在刑警大队召开案情分析会,迅速成立了以赵卫兵任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黄勇和副大队长巴特尔为副组长、三中队全体侦查员为成员的“2018·10·24”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侦查破案工作。专案组侦查员立即对报警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对涉案车辆流向进行侦查。经过缜密侦查,侦查员发现这家公司乌海门店经理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胡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名下13辆质押车抵押给贷款公司或个人先后取得贷款200余万元。
担心败露隐匿行踪
专案组经过大量细致工作,掌握了胡某涉嫌职务侵占的确凿证据后,决定对胡某进行抓捕,但是,作贼心虚怕事情败露的胡某早已人去楼空,隐匿行踪,逃离了乌海。专案组民警立即围绕胡某的家人、亲友展开调查走访工作,2018年11月17日,警方获取线索,胡某与妻子已潜回乌海,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迅速赶到胡某居所附近进行秘密摸排,发现胡某不在家中,可能再次藏匿。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专案组民警转变工作思路,多次上门到胡某家,通过向胡某家人讲法律、讲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规劝胡某投案自首,最终,嫌疑人胡某在家人的规劝下和迫于警方的追逃压力,2018年11月20日,胡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供认了自2017年3月到2018年10月,在其担任某地公司乌海分部门店经理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挪用公司印章、财务专用章、伪造客户虚假贷款资料等手段,先后将公司货款1360余万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赌博、肆意挥霍的犯罪事实。
2018年11月20日,胡某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被海勃湾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8日,胡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件追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