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内蒙古鑫鸿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吕连柱、范广河、范月威、周润平、张建义5人诉你单位及李振江要求支付劳动工资争议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下列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现定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3时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临河区解放街北一街原解放派出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关于认领遗体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置方法》(呼民政发[90号]),现对以下遗体进行登报公示。
遗体1:2013年4月14日在蛋厂路东巷一平房内发现一具男性遗体,遗体特征:男性,约45岁,遗体长度约170cm,体型较胖,头发较长,发量稀少。
遗体2:2014年12月29日在玉泉区蒙清苑小区8号楼北侧铁皮房内发现一具男性遗体。遗体特征:男性,约60岁,遗体长度约170cm,着黑色棉袄,白色内衬。
遗体3:2015年10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医院接收一名男性患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遗体特征:男性,约40-50岁,遗体长度约170cm,体型偏瘦,短发。
如有关单位或亲属知晓相关信息请与玉泉区公安分局鄂尔多斯路派出所联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玉泉区公安分局将按照法律规定火化遗体。
联系人:田阔
联系电话:16647141839 3688810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鄂尔多斯路派出所
2025年3月6日
■公告
李振江: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吕连柱、范广河、范月威、周润平、张建义5人诉内蒙古鑫鸿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你要求支付劳动工资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现定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3时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临河区解放街北一街原解放派出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关于认领遗体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置方法》(呼民政发[2024]90号),现对以下遗体进行登报公示。
遗体一:2018年6月22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二环路绿带内发现一弃婴,遗体特征:男性,新生儿,尸长51 cm,全身外包兰色婴儿包被,内包粉色婴儿襁褓衣服,下身着白纸尿裤。
遗体二:2022年4月16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制板中心宿舍楼西侧空地内发现一弃婴,遗体特征:男性,无衣着,右上肢缺失,尸长47cm。
遗体三:2022年4月16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制板中心宿舍楼西侧空地内发现一弃婴,遗体特征:女性,无衣着,右上肢、右下肢缺失。尸长45cm。
如有单位和亲属知晓相关信息,请与玉泉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联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玉泉区公安分局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火化遗体。
联系人:谭警官15624810026李警官1664714186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
刑事侦查大队2025年3月6日
关于认领遗体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置方法》(呼民政发[2024]90号),现对以下遗体进行登报公示。
遗体一:2012年2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东甲兰村田地内发现一具女性遗体。遗体特征:女性,上身着棕色、深棕色及暗红色条纹毛外套,下身着红棕相间横条纹毛裤,遗体长度约154cm。
遗体二:2015年11月25日在小黑河镇后本滩村西侧田地发现一具男性遗体。遗体特征:男性,黑色棉服,蓝色长袖,褐色外裤,黑色皮腰带,黑色皮鞋,灰色袜子,棕色呢帽,遗体长度约178cm。
遗体三:2015年8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与西二环交汇处土默特大桥西侧发现一具男性遗体,遗体特征:男性,上身着灰色迷彩服,下身着黑色棉裤,双足穿黑色袜子,遗体长度约160cm。
遗体四:2016年3月22日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湖湿地公园西北角发现一具男性遗体,遗体特征:男性,遗体长度约180cm。
遗体五:2018年8月8日,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齐鲁制药北侧红旗饭店库房发现一具男性遗体,遗体特征:男性,紫色半袖T恤,黑色裤,遗体长度约168cm。
遗体六:2014年12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区好运来蔬菜批发部门前路边发现一具男性遗体,遗体特征:男性,深绿色上衣,灰白色裤子,黑色布鞋,遗体长度约179cm。
如有关单位或亲属知晓相关信息请与玉泉区公安分局小黑河派所联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玉泉区公安分局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火化遗体。
联系人:戴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5303810 15047876500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
小黑河派出所2025年3月6日
■遗失声明
将内蒙古沐庭装修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签(白志强)遗失,声明作废。
家人将武爱林(身份证号150105192811303021)火葬证遗失,2023年1月26日在呼和浩特市殡仪馆火化,特此声明。
将鄂尔多斯市溢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签遗失,声明作废。
将鄂尔多斯市溢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街支行的开户许可证遗失,银行核准号为J205001398401,声明作废。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