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灵活运用“诉前保全+执前调解+督促履行”组合拳,督促11件申请执行案件在立案前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某黄金珠宝行向鄂尔多斯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宇某等人偿还剩余货款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在执行立案阶段,执行法官经研判发现,该案执行标的额较小且双方当事人仍保持沟通,具有较大的调解空间,后联系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及时介入案件,迅速开展执前调解工作。
诉调对接中心接到委托后,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和沟通意愿,充分释明不主动履行义务将面临的风险和后果,以法为据、耐心劝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张某、宇某等人于当天下午筹齐所欠款项支付给申请人,案件一次性履行完毕。 (李彩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