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内蒙古豪信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3998730806)因没有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也没有开展相关的业务模块,声明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蒙B2-20211321,特此公告。
内蒙古豪信家具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公告
内蒙古龙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2月11日受理刘姣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5]第238号),于2月12日电话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韩瑞明领取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但你单位拒绝领取。本委派人去你单位工商登记场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9楼 901)上门送达,但你单位已不在该场所经营,无人办公,不宜采取留置及张贴的方式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方式予以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1507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2月26日
■公告
内蒙古越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樊晓娟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5]第150号),在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在开庭当日,你单位未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本委予以缺席审理,并于2025年2月25日作出《仲裁裁决书》(呼赛劳仲字[2025]第150号)。该裁决作出后,再次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仍无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2月26日
■遗失声明
内蒙古欧益洋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0Q5PWBXE)财务章、法人章遗失,声明作废。
本人王峰,身份证号:152621197211074722,不慎遗失呼和浩特市江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山水小区6号楼1单元803的购房款收据,金额293118元,现声明作废。
买房人:姬永刚(身份证号:150104198407173617)冯颂雅(身份证号:150102198508051122)购买内蒙古中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赛罕区额尔敦街中实新都会南区2号住宅楼1单元601号,遗失购房收据,收据号:ZS2y6158,金额:600000元,声明作废。
内蒙古祥博律师事务所马一宁,2025年2月14日不慎遗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3年11月23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号:11506202311680360,身份证号:152728199812060026,现声明作废。
吴秀林(身份号:1526221970011120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证书编号 :150123101223000116J,亩数:45.29,坐落于和林格尔县盛乐镇灯笼素行政村前天子村,声明作废。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