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忙,我真不知道这日子该咋过……”近日,在兴安盟检察分院举行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被救助人王某在接过司法救助金后,紧紧握住检察官的双手,哽咽着对检察官表示感谢,这份司法的温情宛如一束光,照亮了王某的生活。
时间回溯到2024年2月27日,陆某因与王某感情不睦而心生怨恨,携带尖刀提前埋伏在朱某某(王某母亲)家院内。当王某和母亲朱某某进入院内时,陆某持刀捅刺朱某某左胸数刀,又捅刺王某胸部、腹部、手部数刀,致使朱某某当场死亡,王某重伤二级。王某是村里的低保户,没有正式工作,生活窘迫。案发后,王某的母亲不幸离世,留下体弱多病的父亲亟待赡养,王某因重伤花费了10万余元治疗费,这不仅让她债台高筑,后续康复治疗费用更是无力承担。此外,重伤后的后遗症,使她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这使得原本就生活困难的家庭陷入了更加艰难的境地。
在王某对生活充满悲观失望之际,转机悄然降临。兴安盟检察分院在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查找司法救助线索时,精准捕捉到了王某的案件线索,检察人员随即与王某取得联系,进行调查核实。“经初步审查认为,王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系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开展救助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兴安盟检察分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高光浩介绍道。于是,当天检察人员便将线索推送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兴安盟检察分院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零”的突破。
为帮助王某走出困境,兴安盟检察分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一方面,坚持司法救助先行,迅速为其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确保社会救助跟进,针对王某身心受创的情况,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助其驱散暴力伤害留下的心理阴影。此外,兴安盟检察分院积极与当地妇联、残联以及大治理机制对接的乡村振兴经济实体等部门协调联动,协助评定伤残等级,为其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助力王某开启崭新生活。
据了解,兴安盟检察机关自2019年推行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以来,已为因案致贫、致残和未成年人等开展多维立体救助30余件,向乡村振兴经济实体及爱心企业投放司法救助金9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产生长效收益22万余元,帮助了30余个未成年人、残疾人和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家庭,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为民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