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沉陷区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阿拉善盟众兴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批复召回公告遗失声明
第1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59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2-14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阿拉善盟众兴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批复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你局《关于注销阿拉善盟众兴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阿工信发〔2024〕127号)以及企业申请注销文件,众兴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注销阿拉善盟众兴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蒙)MB销许证字-[13]〕,我厅已收回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二,由于该公司不直接销售民爆物品(无储存库),无需进行民爆物品清零和销爆工作。请你局督促企业尽快在自治区级报刊刊登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将登报注销情况报自治区工信厅民爆处。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5年2月8日印发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