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大娘过年好,祝你们新的一年生活如意、一切顺利!”
大年初四,刘乐(化名)如愿跟随慰问组一同前往李某家中看望了两位老人,为其捐赠3000元,并送上诚挚的新年祝福。
春节期间,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营造安全稳定的节日氛围,包头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和慰问活动。
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是本次活动的帮扶对象之一。
临近七旬的李某与患有疾病的老伴平日以务农为生,6亩玉米地是他们全部的生活支柱和来源。2021年,李某在地里焚烧秸秆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2022年,其子去世后家中的生活状况更是雪上加霜。
自李某受矫起,东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时常联合社区对其进行帮扶教育。这次的春节慰问的队伍里,还有一名身份特殊的人:一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刘乐。
原来,在近期的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刘乐偶然得知李某的这一情况后,向河东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申请,表示想去探望两位老人,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判决的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的人生轨迹偏离了方向,对未来生活充满了迷茫。”刘乐,一个曾怀揣梦想的青年,2022年因一时贪念参与网络赌博误入歧途,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刚刚入矫时,刘乐的情绪一度低迷。社矫期间,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帮扶和心理辅导,他很快走出阴霾,重拾生活信心。如今,他的生活和工作逐步迈入正轨,他希望通过帮扶的形式帮助更多的人。
一路采访过程中,记者得知,从“受矫者”到“助人者”,李乐并不是个例。近几年来,在东河区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列里,像李乐这样的社区矫正对象越来越多,他们思想和行为的转变,是对东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的最好注脚。
“这期间既有他们自身的坚持和付出,也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帮扶。他们的‘变形记’不仅是矫正对象走上正途的正面典型,也是鼓舞每一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做监督管理、真心做教育帮扶的不竭动力。”东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段新义说。
记者了解到,在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力度”与“温度”之间,东河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法治教育为主、心理教育为辅,与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让社区矫正对象消除了自卑和焦虑等不良情绪,重拾信心、重塑新生,实现了其从“受矫”到“助人”的蜕变之路。
此次走访慰问活动前期,包头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精心筹备,全面走访摸排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针对家庭困难人员制定了详细帮扶计划。活动期间,工作人员为困难社区矫正对象送上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并详细询问他们近期生活、工作及心理状况,耐心倾听他们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教导社区矫正对象要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树立解决困难和重新生活的信心与勇气。
“此次走访慰问活动,使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强化了监管力度,同时也传递了社会的关爱与支持,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包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支队长施亚军表示,包头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始终坚持“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并重原则,积极探索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质量的新途径,通过开展社矫对象心理辅导等个性化工作,因人施“矫”,使曾迷失方向的“受矫者”重新走上正途,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管得住人”向“改造好人”发展,为更多走过弯路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扶,让他们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重获新生,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开启崭新的人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