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协议(协议编号:呼批转(个金)202401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现以书面方式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等义务。本公告所列本息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4日,此后到归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仍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司法裁判文书计算,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
机构名称: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第1198号世纪汇广场1座3203-3204单元;法定代表人:韩学高;联系人:董苏颖;客服电话:【0471-3670881】【400-111-3555】;联系邮箱:dongsy@ruijingamc.co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