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建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宏鑫煤矿400万吨/年产能扩建项目,现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宏鑫煤矿400万吨/年产能扩建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地点:薛家湾镇南西约120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准格召尔镇管辖。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产能扩建后建设规模为400万t/a,剩余服务年限16.22a。建设内容:本次产能扩建工程与原240万t/a工程相比,井田范围及开采深度,开采煤层,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均不变,井筒布置不变,地面生产系统不变,利用矿区已有的工业场地。生产设备和劳动定员不变。仅进行盘区优化接续开采。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下方。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查阅,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一系列联系方式,和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取得联系索取和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处:链 接 :https://pan.baidu.com/s/ 1IQq1e0tpLMWJ31GI1D9oWg提取码:8v6y。2.公众意见表链接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gBGtk⁃ Dj9G9vyuggxn3eUA提取码:k27s。单位名称: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姓名:李总。联系电话:15934906991。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或团体。2.征求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意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的建议。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