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联动执行,依法强制腾退一处矛盾纠纷较为激烈的涉案房屋,并顺利完成交付,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杨某某、陈某某等人与某家俱有限公司、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因两公司未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义务,杨某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法院启动涉案房屋拍卖程序。
涉案房屋经两次流拍后,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法院遂作出以物抵债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及房屋实际使用人,并张贴腾房公告。实际使用人李某抵触情绪较大,经法院多次告知仍拒绝搬离房屋。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经执行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了强制腾退房屋方案,并邀请铁路检察分院联合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腾房当日一早,李某及其配偶抵抗情绪仍较为激烈,面对此情况,法院开始强制腾退,李某及其配偶通过言语攻击等方式阻却法院执行工作。法检干警再次从案件事实和执行程序等方面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迫于法院的强制执行威慑力,李某主动配合法院工作,自行搬离物品,并于当日21时将屋内物品清空,法院成功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张家琳孙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