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如砥,行者无疆。
回眸2024年,包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有解思维,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时展、新成效。该局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让法治声音传递到草原的最深处--内蒙古达茂旗推行“马背法治服务”模式》普法案例入选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该案例为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两个入选案例之一。
一年来,包头市高质量推动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见效。制定了《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60项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受理并全部办结反映问题247件,涉及3.06亿元,推动包头市连续8个月在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中位列自治区第1名,并取得全国第2名的最好成绩;全方位开展诚信包头宣传,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年来,包头市司法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涉不平等对待企业、罚款、延迟退休、文物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0次,废止文件12件、修改4件。制定、修改《包头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废止《包头市劳动者工资保障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废止《包头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
行政复议听证会。
一年来,打造“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设立涉企行政复议联系点3个。发布司法行政机关涉企法治服务清单,与70余家企业建立公证法律服务关系;持续推进各级执法部门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2.6万件,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深入10个工业园区、50余家企业,开展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宣讲100余次。
一年来,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全面提升。构建起由36个市级、9个县级、48个乡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组成的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对10家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法治体检”,对16家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市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增加至352人,增长35%,完成市政府1026件文件、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在自治区率先启用“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是全区首家由市政府授权,以市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盟市司法局。
一年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取得新进展。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293件,是2023年总办案量的3倍,办结案件899件,调解和解案件288件,调解和解率达32%;审结案件813件,直接纠错案件136件,纠错率16.73%;对41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110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逐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4份,推动执法机关举一反三降低败诉率和纠错率。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一年来,不断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9%,居自治区首位;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措施全部落实,教育矫正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打造“包头普法”特色品牌,为推进包头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群众法律服务供给更加高效,法律顾问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培养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4179名,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管理的意见(试行)》,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再提升。加大公证文书执行效力,与市中院、市金融监管分局出台强化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文件;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推动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742人专项述法,对73家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开展履职评议;法律援助更有温度,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20件,帮助农牧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18.1 万元;司法鉴定更有精度,组织修订《包头市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章程》,创新“先线下、后线上”审批模式,严把鉴定事项审批关;仲裁服务更有深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国际事务等仲裁服务,推动仲裁服务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法治体检”。
金戈铁马闻征鼓,只争朝夕启新程。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包头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砥砺攻坚、实干担当,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包头、善治包头建设,为全面推进包头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