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公平正义服务民生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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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1-17

恪守公平正义服务民生大局

--聚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赵芳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1月16日上午,在

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全区法院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服务保障两件大事和“六个工程”,出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等司法举措52项,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全区法院受理案件108万件,办结102.7万件,历史首破百万,91%的案件一审服判息诉。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70件,22个基层法院年人均办案达350件以上。自治区高院受理案件1.5万件,办结1.4万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18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进入或优于合理区间,其中13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审判质效

进入全国法院前列。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依法惩治犯罪 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

维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2024年,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万件,判处罪犯3.2万人,有力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23件466人,“黑财”新增处置到位147.9亿元;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恶性犯罪案件1122件,对“一杀多”、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等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措施10项。

守护群众人身财产利益。全区法院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审结案件158件;加大涉众型犯罪惩治力度,审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3208件5085人,追赃挽损2533.3万元,对受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电诈“工具人”的在校及刚毕业学生等依法从宽处理。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区法院审结一审职务犯罪案件418件,判处罪犯491人,其中厅局级23人。对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2024年,全区法院还依法审结多起农场主任、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空报虚报项目、台账,骗取国家惠农惠牧补贴案,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区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自治区高院本级为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309次;办结司法救助案件346件37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5.8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333万元。

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区法院审执结涉企案件43.9万件,到位金额985.5亿元,审结破产案件428件,化解不良资产126亿元;发挥重整救治功能,通辽市中院推动“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助力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56件,依法打击对“茅台”“华为”等驰名商标、“蒙牛”“三胖蛋”等“蒙字号”商标侵权行为。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的侵害玉米植物新品种案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推进诚信建设工程。2024年,全区法院开展了“司法公信提升年”活动,促推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建设;执结涉府案件669件,到位金额30.4亿元;加强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限制高消费16.3万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1万人次,判处拒执犯罪35件56人次,向自动履行当事人发放履行完毕证明书1.7万份;依法精准打击虚假诉讼,定罪处罚14件19人。

服务美丽内蒙古建设。2024年,全区法院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万件,对926名破坏环境资源的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示范基地”;创新适用生态修复方式,鄂尔多斯市中院审理全国首例涉地下水资源案,入选全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强力推进涉煤领域常态化治理,累计追损挽损340.3亿元。

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全区法院助力打好全区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受理涉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相关案件3万件,实现金融债权97.4亿元;审结集资诈骗等涉金融领域犯罪147件390人,追损挽损6.2亿元;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2.7万件。

精准助推乡村振兴。全区法院妥善审理涉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林权转让等“三农”案件2438件。延伸司法职能,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兴安盟法院实行“动态查封+审执一体+督促履行”,精准服务“两牛”产业。全区法院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助力乡村治理,包头市、赤峰市3家法庭入选全国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践行为民宗旨 服务保障高品质生活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区法院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等涉民生案件16.9万件,加大欠薪案件审执力度,帮助农牧民工追回4亿余元“辛苦钱”;健全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案后回访机制,审结婚姻家事案件4.1万件;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领导干部带头包案下访1.4万次。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全区法院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6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31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324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开展回访、跟踪帮教305次,封存犯罪记录568份,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全区882名法官担任93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宣讲1016场次,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全区法院执结案件38.3万件,到位1139.6亿元;深入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行动,执结3.4万件、到位金额22.8亿元;在全区完善“法院+N”联动格局,协同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建立执行协作机制,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同比分别提升11.9%和6.4%。

拓展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高效能治理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区法院审结行政案件9315件,同时做实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48个,诉前化解行政争议509件。

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区法院推进“北疆枫桥”多元化解品牌建设,诉前化解案件33.3万件,成功率81.4%;深化“代表、委员+法院”多元化解机制,与法学会共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机制,实现了专家站点基层全覆盖,全区1800名人大代表和1750名政协委员成功调解案件2.2万件,753名首席专家成功调解案件8096件;广泛邀请社会力量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平均每天有1300多件案件通过平台成功化解。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司法引领社会风尚。审结“订婚彩礼返还案”,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审结三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严惩挑战法律和道德伦理底线的犯罪行为;审结“职业背债人”贷款诈骗案,斩断黑色产业链,维护社会信用体系;讲好全民法治公开课,开展线上线下普法1.3万场次。

统筹管案管人 持续推进高质效审判

加强科学审判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全区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56.6万件,占结案总数的55.1%,阅核23.2万件,复杂疑难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全区法院全力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试点,建成网上立案、线上开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文书电子送达的全流程网上办案格局;发挥“12368”诉讼热线“总客服”作用,日均帮助解决诉求1593个。

抓实建强素质能力。举办政治轮训484期,参训干警5.7万人次,实现全员覆盖。实施高层次审判人才梯次培养工程,评选第三批自治区专家型法官14名,全区法院累计评选各条线审判业务带头人264名;组织各类业务培训862期,参训干警6.1万人次;坚持司法研究与审判业务相互促进,14个案例和20篇文书、论文在全国获奖,30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全区法院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部分中基层法院开展“点穴式”巡查督察,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出台“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十项措施”。

自觉接受监督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4年,全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81件;创建“代表委员话法院”联络品牌,举办“代表委员开放日”主题活动967次,邀请代表委员392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办理检察建议447件,办理抗诉案件24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15次,讨论案件615个,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不同行业、领域特约监督员535名,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8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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