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遗失声明专家提醒加强“一老一小”流感防治
第1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48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1-16

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内蒙古国振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郭旭(呼劳人仲字[2025]58号)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2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13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1月16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