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学习活动,掀起“学条令、守条令、用条令”活动热潮。
该支队定期召开学习会,详细学习《条令》各项细则,严格规范全体人员工作、生活秩序。民辅警有效利用碎片化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条令》,撰写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成效,将学习活动贯穿日常工作始终,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该支队还依托“巴彦淖尔交警”微信公众号编发专题学习内容,让民辅警在新媒体端进行学习、答题,让《条令》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民辅警贯彻条令无死角、学习条令无盲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为杜绝民辅警违规使用数字证书,该支队要求全体人员按照公安数字身份证“专人专用,谁持有谁负责”的要求,规范使用数字证书。民警个人数字证书必须修改原始密码,不得脱离个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支队要经常性进行数字证书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数字证书持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证书介质,防止他人非法使用,严禁非工作原因使用数字证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窗口辅警因工作需要使用民警数字证书时,要严格履行书面登记手续,防止发生窗口辅警使用数字证书频繁,民警跟踪监督不到位现象。
该支队还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以一些部门发生的民辅警违规使用数字证书案例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民辅警和工作人员要引以为戒,严守工作纪律和法律底线,切实提升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闫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