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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5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1-10

分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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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被继承人高承钗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高承钗(女,1940年1月3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李岩于2025年1月6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被继承人高承钗于2021年4月30日在我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高承钗将其名下的壹套房产,位于青山区富强路19号街坊-21-14,建筑面积:54.2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蒙(2020)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072727号,在其死亡后留给李岩个人所有。现高承钗已于2024年12月10日死亡,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向被继承人高承钗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发出公告,请持有与高承钗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我处将为李岩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2025年1月10日

■公告

王瑞: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乔宝林与你的劳动争议案件(乌劳人仲字(2024)3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28日8时30分在乌审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地址: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院内)开庭审理乔宝林一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乌审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月10日

■公告

陕西省发展交通能源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段申军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乌劳人仲字(2024)23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28日14时30分在乌审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地址: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院内)开庭审理段申军一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乌审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月10日

■公告

四子王旗富瑞建筑安装劳务服务部: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乔宝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乌劳人仲字(2024)35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28日8时30分在乌审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地址: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院内)开庭审理乔宝林一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乌审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月10日

■公告

内蒙古越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12日受理郝静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5]第156号),于2024年12月13日电话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梁晓光领取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但你单位一直未领取。本委派人去你单位工商登记的场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恩和大厦910室”上门送达,但你单位已不在该场所经营,无人办公,不宜采取留置及张贴的方式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1507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月10日

限期履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催缴通知书

内蒙古时代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药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

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附表),要求贵单位在收到本催缴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去我局财务审计科开具非税票据,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缴至指定银行。对于拒绝缴纳费用的建设单位,我局将履行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附名单:1、内蒙古时代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项目“巨华上东时代广场商住楼项目”于2007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78,198.50平方米,应缴配套费4,691,910.00元;

2、内蒙古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嘉友城市花园”于2010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124,366.12平方米,应缴配套费7,461,967.20元。

3、内蒙古北方药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中国北方物流总部基地--龙城一期”于2016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877,400.00平方米,应缴配套费52,644,000.00元。

联系人:郑立君

联系电话:0471-4613007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

■仲裁公告

北京鑫佳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邓玉林与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于2024年9月30日立案,2024年12月26日开庭,因无法联系到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此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

察右前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月10日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 paimai.caa123.org.cn)拍卖以下标的:

标段一、废钢铁约13吨,废铁约90吨,起拍价:2,200.00元/吨;铁橡胶10吨,起拍价:400.00元/吨;整体拍卖,起拍价:230,600.00元。标段二、废紫铜约3.6吨,起拍价:62,000.00元/吨。标段三、废黄铜约1.5吨,起拍价:42,000.00元/吨。标段四、废铝约11吨,起拍价:15,000.00元/吨。标段五、废机油约210吨(提货期为一年),起拍价:420元/吨。以上所有标的最终数量均以成交后提货时实际过磅为准,成交价含13%税。

说明:1、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以存放现场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需在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完成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需缴纳全额参拍保证金;标段五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批准经营方式应同时具备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危废经营许可证换证有效期在2年以上,经营类别为废矿物油,编号为HW08类900-199-08、900-210-08、900-214-08)。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上述资质原件来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办理提货事宜,所涉及的装卸费、运费、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及提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展示及报名日期: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15时止;报名联系电话:18604715785,霍女士;看货电话:13654795108,王先生。5、保证金存入账户:户名: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账号:8115601012200393011。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10日

■遗失声明

莫旗甘河农场中国移动通信手机专卖店甘河讯通店将金税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661734608005,声明作废。

赛罕区欧诺德文化传媒信息服务中心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5MAOPGPMC3N,声明作废。

开户许可证、密码纸、银行印鉴卡遗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炼油厂支行,账号: 15050170668600000152,核 准 号 :J1910016241601,声明作废。

内蒙古东鑫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2MADC0BLY35,公章丢失,财务章丢失,法人章丢失,发票章丢失,合同章丢失,法定代表人:王刚,声明作废。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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