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合议庭受理了一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案件。因乔某某欠郭某某玉米款一直未给,郭某某将乔某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到给付期限后,乔某某仍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随后,郭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乔某某因交通事故去世,郭某某便申请追加乔某某的配偶王某和儿子乔某为被执行人,要求乔某某的继承人在继承或管理乔某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给付义务。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经向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得知,乔某某三年前已与妻子王某离婚,乔某某去世时,王某已不是其配偶,因此也不是其继承人,故无法追加王某为被执行人,对这一结果,法官向郭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郭某某表示理解。案件进行到此,本可以一纸裁定追加乔某某儿子为被执行人,然后继续恢复执行,但为了能从实质上化解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又联系了乔某某的儿子及其母亲王某,从法理、情理、道理三方面入手,为其剖析案情、释明法律后果。王某、乔某从开始的非常抵触、不理解,最终同意自动履行乔某某生前所欠债务,王某主动来法院,一次性给付郭某某18000元,此案的顺利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雯雯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