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和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致力于让司法公正与效率并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将“如我在诉”深植于心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受理了一件案情较复杂的案件,王某与其哥哥因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引发激烈争执,兄妹二人因此反目成仇,王某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双方对薄公堂,互不相让。
面对这起复杂的家庭纠纷,法官深知此类案件不仅关乎法律条文的适用,更在于人心的疏导和情感的修复。为此,法官多次来到王某及其哥哥家中,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细致入微地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与诉求。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反复调解,王某与哥哥最终认识到血浓于水的亲情远比眼前的利益更为珍贵。最终,双方就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仅解决了争议,更解了他们的心结,兄妹俩重归于好,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和谐与温馨。
该案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法官们深知司法连着民生,每个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我在诉”不仅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法官们通过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立案审查、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的每一个环节,都让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感受到温暖与关怀,做到了法理情相融,实现了“案结事了”。
多元化解纷平台显身手
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鄂尔多斯市中院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一起时间跨度超过20年的房屋买卖纠纷中,原房主石某与现房主陈某虽已达成买卖协议却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不料20年后该房屋面临征地拆迁,而石某不幸离世,其子女以未过户为由,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鄂尔多斯市中院受理该案后,充分利用多元化解纷平台,开启线上调解,法官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网上调解,双方逐渐放下成见,开始寻求共识。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陈某同意向石某的子女支付1万元作为补偿,在法官帮助下,双方现场顺利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鄂尔多斯市中院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不仅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运用大数据、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法官巧解抚养权难题
在一场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激烈争夺中,女方虽满心渴望获得直接抚养权,却因其诉讼请求缺乏强有力的证据支持而面临重重困难。面对这一情感与法律交织的难题,鄂尔多斯市中院法官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没有简单地依据现有证据作出裁决,而是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深入了解每一个细节。经过深入细致地调解,法官巧妙地平衡了父母双方的权益与孩子的最佳利益,最终促成了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女方虽未能直接获得抚养权,但成功争取到了每年12次的探视权,这为她与孩子保持紧密联系提供了宝贵的机会。拿到调解书后,女方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哽咽着表达了感激之情:“谢谢法官,是您的公正与理解,让我可以常常见到孩子。”
这一幕,不仅是对法官辛勤工作的肯定,更是司法温暖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真实写照。在立案庭的日常工作中,人文关怀如同一缕和煦的阳光,温暖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心房。法官们耐心倾听、细致解答,用真诚和专业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他们不仅关注案件本身,更关注案件背后的人心所向,努力让司法成为人民群众心中最可信赖的依靠。
“如我在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诠释,是司法工作人民性的最佳注解,也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在送达的路途上、在与当事人的促膝长谈中、在庄严的法庭上,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判,鄂尔多斯市中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树牢“如我在诉”理念,继续秉持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释放司法温度、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与新要求。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