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将打造“I”型大城市办好检护民生实事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部门决算工作获自治区财政厅表彰开通法援绿色通道  助力农民工解“薪”愁抓好基层党建强化担当作为中国银行连续三年荣获银行理财销售金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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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1-07

呼和浩特将打造“I”型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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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0.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93.4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100.4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00.24平方千米以内,将呼和浩特打造成为“I”型大城市。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4年11月30日获国务院批复,2024年12月19日呼和浩特市9个旗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规划》的批复意味着作为内蒙古政治经济文化金融教育中心,呼和浩特的上层设计“落定”。同时,作为呼包鄂乌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呼和浩特也将继续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规划》构建了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强化北部大青山等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协同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升南部丘陵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整体推进黄河沿岸生态系统保护;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围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的六大产业,推动集群耦合化成链,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成势。

《规划》构建了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提高面向毗邻国家的次区域合作支撑能力,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协同推进黄河“几字弯”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首府都市圈,强化首府辐射带动作用,培育经济发展增长极,促进形成功能明显、优势互补的国土空间协同发展新格局。

《规划》明确了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系统优化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确“一主一副、两轴多点”城镇空间格局,“一主”为城市主中心,包括中心城区和现代智慧健康谷;“一副”为城市副中心;“两轴”为衔接京津冀,连通乌兰察布市、太原市,协同包头市的区域综合发展轴,以及连接二连浩特口岸和内蒙古自治区沿边通道,辐射鄂尔多斯市、榆林市的区域开放发展轴,“多点”为旗县城关镇综合服务节点。

此外,在市级总规的指导下,4区5旗县的总规已经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从国家层面赋予呼和浩特“华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重要定位。按《规划》核心功能定位,呼和浩特将打造“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

(邵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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