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正式实施,医保药品增加、大中型客货车准驾年龄延长至63岁、多地取消公摊面积……随着2025年的到来,一系列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及民众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1月1日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医保药品新增91种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6个月过渡期,2025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衔接,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对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多地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
湖南省衡阳市已发文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目前,多地均已开展行动。2024年12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发文明确,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广东肇庆、湖南湘潭、安徽合肥也已在2023年、2024年更早时提出相关方案。此外,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地,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
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通知》进一步细化失业保险基金为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对政策对象、支付标准、经办模式等作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人员范围。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明确支付标准。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三是明确经办模式。按照“先缴后补”模式落实政策,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同时要求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主动告知相关政策。
电动车充电电费与服务费分别计价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通知要求,电动车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通知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通知还提出,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各地应鼓励市场竞争,不得以行政手段指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全面构建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内容。
学位法指出,全面构建学位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要求。学位法确立了学位工作体制,明确全国学位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学位委员会;行政管理和学位授予单位自主管理相结合。
新反洗钱法新增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反洗钱法对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范围进行了定义,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贵金属交易商、宝石现货交易商及其他需要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细化了金融机构监管的要求,并新增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保存年限由五年延长至十年;提升行政处罚力度,并引入“尽职免责”原则。
大中型客货车准驾年龄延长至63周岁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上限规定。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二是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申请延长驾车时间规定。明确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体检合格和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后,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内蒙古对出生缺陷防治实行三级预防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出生缺陷防治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出生缺陷防治实行三级预防。一级预防是在育龄人群婚前、孕前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在孕妇孕期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三级预防是在产后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进行筛查,对出生缺陷患儿进行治疗和康复,减轻致残程度。
条例明确,应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避免备孕夫妇和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免费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项目的种类。
(据新华网、人民网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