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芳)12月24日,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交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方玉东,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及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警察协会相关领导和各盟市公、检、法、司、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各行业的法律专业人士参加揭牌仪式。
会上,那澜宣读了《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的批复》。方玉东与苗孔连共同为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揭牌,同时为理事代表颁发了证书。苗孔连在致辞中对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就研究会今后的重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成立后,将致力于交通法律理论研究、提供交通法律实务指导,聚力交通法律人才培养,促进交通法律学习交流,并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拓宽与外部法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进交通法律的创新与发展,及时了解交通领域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积极反映法学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建设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自治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的目标贡献交通力量,全力推进自治区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的成立是全区交通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研究会的成立对于完善自治区法治理论研究的组织体系,推动我区交通领域法治理论繁荣发展,促进交通法律实践,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