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区享受辅助生殖医保报销待遇已达1.5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19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持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助力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我区将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一起缴费,减少办理环节,保障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相应提高,女职工的产检费用、生育费用得到生育保险基金保障,产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有效减轻了生育费用负担。
2023年,我区在原有保障项目基础上,将21种产检项目、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2024年,将自治区原37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为12项,并调整规范项目价格,平均降幅达到20%。同时,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促进生育服务提升优化,增设“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项目,更好满足生育服务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