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实举措强化责任担当  以更大力度厚植为民情怀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3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2-20

以更实举措强化责任担当 以更大力度厚植为民情怀

乌海市两级法院狠抓执行工作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本报通讯员●李娜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我们上个月申请的执行,现在问题就全部解决了。感谢法官为了我们的事儿四处奔波,为你们点赞。”申请执行人张女士高兴地说。

此案中,张女士公司的一套物业用房一直由杨某租用,后双方因房屋使用等问题产生纠纷,张女士以公司名义将杨某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期间的租金6万元。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在分析研判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无固定住所也无稳定收入来源,没有可供执行款项,于是前往杨某处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杨某由于经营酒水生意,有较多存货,以物抵债成为解决纠纷的最优解。在与杨某的交谈中,法官得知其履行义务的态度较为积极,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

基于此,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希望能够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解决案款问题,同时劝说被执行人尽快腾退涉案房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杨某以81件酒水抵债,偿还所欠房租,同时主动腾退了涉案房屋。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行是乌海市两级法院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为扎实推进诚信建设,近年来,乌海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如为我执”理念,建立“四个一”工作模式,不断加强内外联络,强化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更高标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以更实举措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大力度厚植为民情怀,坚决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企业现场执行。张奕姝摄

构建执行联动“一盘棋”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执行工作必须加强联动共治。2023年,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沿黄流域10余家法院共同签署了《陕甘宁蒙晋黄河“几”字湾城市群中级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框架协议》。截至目前,乌海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来自陕甘宁晋各省市法院执行委托事项409件,发出委托2168件。同时,积极发挥与阿拉善、石嘴山等5个临近中院建立的跨区域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五盟市执行办案“同城效应”,破解异地执行难题。加大与乌海市内各单位的协作力度,乌海市中院提请乌海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已在全市27家单位落地实施;与公安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签订执行联动实施意见,破解查询、临控、扣划难题;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银行达成查冻扣“一站式”协议,实现网络查控全覆盖;与不动产、车管所等部门建立财产网络查控机制,弥补“总对总”查控系统缺项;与公安、国土等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加强执行联合惩戒;建立与公安、检察部门的长效联动机制,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将乌达区人民法院确定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协调地方党委“一把手”挂帅牵头,联合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等9个部门,建立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新机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凝聚合力。

牢固树立审执“一体化”理念

乌海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如为我执”理念,用好立审执衔接机制及财产保全、督促自动履行、判后答疑等措施和“案-件比”指标,努力在审判环节把问题解决,防止矛盾后移。推进关口前移,实行“立案+执行”模式,全面推行执行风险告知书和财产保全提示书,在案件受理和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释明保全制度相关规定及必要性,降低执行不能风险率。加强执前监督,强化“以保促执、以保促调”,对文书已生效未申请执行的案件,督促败诉方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做到“立保同步”“审执衔接”。深入开展“交叉执行”,构建“人员交叉、案件交叉、力量集中、地域突破”工作模式,通过定期召开推进会、研讨会等方式,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确保案件执行质效。积极构建“执转破”工作大格局,推进“执转破”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完善“执转破”案件考评机制,促进“执转破”工作良性发展。

推进执行案件“一揽子”执结

“张某,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你予以拘传。”这是今年8月7日起,乌海市中院开展的为期2个月的“诚信乌海”专项行动中发生的一幕。

该案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以应急为由向李某借款3万元,后李某多次催要,其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借款,李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张某依旧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甚至玩起了“失踪”。后经多方查找,执行干警找到了张某并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司法震慑下,张某当场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签字确认。

为了切实增强执行效果,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乌海市中院定期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执行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案件及“雷霆金秋”“诚信乌海”“信用乌海”等专项执行行动9次。其中,涉企案件专项执行和“诚信乌海”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共执结涉企案件2045件,执行到位7.23亿元。组织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对在库终本案件再排查、再梳理,全力推进终本案件实质性化解。

实体化运作“一系列”措施

乌海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按照“大中心+小团队”建制,建立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的“集中实施、纵向分权”办案模式,明确操作步骤、时间和质量要求,每个节点有章可循、每项实施有据可依,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工作模式。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执行案件信息平台功能,通过对案件的科学筛选和人员的合理调配,将执行案件统管细分,运用“可视化”监管平台,紧盯流程节点,做到简案快执、繁案精办。公开执行流程,确保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执行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着力提升执行效率。今年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7.27天。大力推广应用执行案件查询功能,创新制作首问接待笔录,制定7大项36小项询问内容,为当事人更好表达诉求提供便利。坚持综合运用新媒体技术,建立“司法推卖+网拍辅助”模式,运用VR技术展示拍卖标的物,提高涉案财产拍卖效率。创建监督前置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监委、检察机关作用,将监督重心前移,对执行工作全流程监督,案件执行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增强,执行工作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标志作用得到充分彰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