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的通知,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自2024年1月1日起,对牙克石市公安局实行“专职常驻”模式,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专职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在岗,同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监督意见等工作台账,由检察官和公安民警共同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并利用大数据将检察专网接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在形成一体查询、双向查询的同时,实现了案件现场办理、数据信息及时录入。
此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牙克石市公安局、牙克石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着重对涉缅北案件、电诈案件以及醉驾案件中三、四轮电动车能否认定为机动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为案件的下一步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曹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