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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32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2-17

社矫工作有“法度”帮扶教育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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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包头市司法局青山路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和法律观念,防止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法度”又不失“温度”。

监督管理始终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在分期矫正方面,分为矫正初期、矫正中期和矫正末期三个阶段,针对不同阶段,该所开展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教育,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在分级管理方面,根据犯罪类别和具体情节、风险评估、现实表现、危险程度等因素,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综合评定,划分管理等级,针对不同管理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该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要求每周到所进行见面报告1次,每月末进行月度考核,每年末进行年度考核,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

教育帮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青山路司法所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定期开展慰问走访、心理辅导、情感疏通,协调解决矫正对象的就业创业、就学就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此外,采取“线上+线下”分类教育模式,利用矫正对象工作之外的空余时间,科学、合理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让教育改造真正走进社区服刑人员的内心,在学习中接受改造,在改造中认真学习,助其逐步走出困境,积极面对未来。该所不断推进教育矫正多元化发展,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村(社区)组织”模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各村(社区)参加公益活动,将社区矫正延伸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效发挥社区矫正的教育和感化功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育效果。

该所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手段,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化平台、掌上司法APP、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监管与动态管理,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在APP上提交定位信息,保持定位手机24小时畅通,严格请销假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司法所采取位置共享、标志物识别等方式,核查位置信息,保证不超出目的地范围活动,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庄瑞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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