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年产4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2万吨等静压高纯石墨材料扩建项目、煅烧炉烟气余热发电综合能源利用及数字化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 baidu.com/s/1pXsWjC⁃ QPtm8eXkxwkOl5FQ提取码:avju。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三、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