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乾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转让方)与内蒙古麦博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受让方)已于2024年12月6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对其他权利义务人承继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其他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现发布联合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转让方依法将下列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
内蒙古麦博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下列债权,现依法向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内蒙古亿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办事处第一街坊庆丰街泰汇现代城A2.A3、S3、S4号楼写字楼402号
联系人:郭联英联系电话:18047338888受让方:内蒙古麦博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办胜利路东巷
(巴彦淖尔人民广播电台院内北楼101号)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884113038
2024年12月10日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利息暂计至2023年1月31日(基准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内蒙古麦博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本金、利息、罚息等按合同约定、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若实际计算与表格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