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审结一起破产清算案件。乌海市某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经营范围包括水泥及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白灰的生产销售。2023年,该公司陷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境地,被其债权人内蒙古某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
法院经审查,于2023年7月14日受理该案,通过摇号及主要债权人推荐方式,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乌海市某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乌海市中院为降低办案成本,采取信息化手段办案,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为债权人投票表决提供便利。之后,乌海市中院又利用淘宝平台对资产进行拍卖,六次网拍全部成交,及时处置了企业资产并分配给债权人,最终成功高效审结该案,盘活了闲置资源。
利用信息化手段办理破产案件可以有效提高办案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增强案件透明度和公正性。2024年以来,乌海市法院系统共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9次,并针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网络拍卖9次,加速了案件审理进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张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