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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4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2-03

劳动仲裁不履行法院执行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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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坝讯近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劳动者请假遭公司违法解雇的纠纷,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申请执行人黄某的家属突遇交通事故,生命垂危。黄某向所在公司请假陪护,直至家属脱离危险后欲返岗工作,却被公司无故解雇。黄某依法向杭锦后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公司需在7日内支付黄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6000元。然而,裁决生效后,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与被执行公司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并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公司最终认识到错误,主动一次性给付黄某赔偿款。 (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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