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一直追求的目标。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围绕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着力以科学管理促进指标良性运行。1至10月,指标运行情况总体呈现持续向好态势,最高法院18项指标中确定区间的14项指标,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全部进入或优于合理区间。
强化政治引领明方向
蓄势赋能添动力
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领域各方面、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提升司法效能的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首执案件终本率同比下降12.98个百分点。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两级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动,用足用好各类惩戒措施,强化执行震慑,有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构建“法鹰”大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库提升查人找物的力度和精度。2024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运用该平台协查案件当事人12042次,成功率达88.95%,有效破解执行、送达工作中的“找人难”问题。
强化执法办案扬公正
情法融合促和谐
在一场离婚后争夺子女抚养权案件中,女方满心渴望获得直接抚养权,却因缺乏强有力的证据支持而困难重重。面对这一情感与法律交织的难题,法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巧妙地平衡了父母双方的权益与孩子的最佳利益,最终提出了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谢谢您,法官。是您的公正审判,让我还有机会能常常见到孩子,这份恩情我永生难忘。”这一席话,不仅是对法官辛勤工作的肯定,更是司法温暖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真实写照。
法官们深知,司法连着民生,每个案件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承载着当事人的期待与焦虑。“如我在诉”理念不仅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法官们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立案审查、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的每一个环节,都让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感受到温暖与关怀,做到法理与情理相融,实现“案结事了”。
为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鄂尔多斯市中院出台了《鄂尔多斯法院提升司法公信100条措施》,精准覆盖诉前、送达、保全、立案、审理、裁判、判后、调解、执行、信访10个环节,提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100条工作措施,建立了以“1234”为支撑的纠纷治理和案件办理更优模式,将“办案”与“治理”并重,实现“内挖潜力”和“外聚合力”深度融合,最大限度释放司法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强化司法为民有担当
绘就发展新蓝图
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代表委员+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纠纷化解机制作用,并与法治力量形成优势互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加大司法建议制发力度,树立司法案例工作意识,积极培育精品典型案例,以“一案办理”推进“一片治理”;聚焦立案、审理、裁判环节,秉承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工作原则,在立案阶段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将履行提醒嵌入诉讼工作全阶段,力争用最少的程序化解每一个纠纷。
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
一起跨越20年的房屋买卖纠纷中,原房主石某与现房主陈某虽已达成买卖协议却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20年后该房屋即将被征地拆迁,而石某不幸离世,其子女以未过户为由,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面对僵局,立案庭法官充分利用多元化解纷平台,开启线上调解模式,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网上调解,最终,陈某同意向石某的子女支付一万元作为补偿,在法院的帮助下,双方现场顺利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该院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审理案件,不仅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该院运用大数据、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了智慧法院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这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同一把把钥匙,精准打开了困扰当事人的心锁,有效促进了纠纷实质化解。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将紧扣公正效率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扛起强基固本主责,夯实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