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臣: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增辉与被告李臣、张桂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张桂香对(2018)内0521民初4464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8日吴成邦: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胡达古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杜尔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8日王乌力吉白乙拉:
本院受理的原告孔秀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杜尔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8日张在孝: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支行诉被告张在孝、赵翠燕、李三虎、李利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张在孝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9015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8日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金山
分公司(原内蒙古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诉你公司、卜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670313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延期支付货款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本金670313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4年4月3日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3、诉讼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8日杨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刚刚诉被告杨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杨峰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9066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法庭(金河镇政府院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