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以下债权(包括对应的相关合同或协议项下及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权利,详见附表)已依法转让给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请借款人、担保人向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合同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更名、歇业、吊销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义务人、继承人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呼和浩特金桥河套村镇银行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