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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18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1-21

电动自行车大治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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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讯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切实消除电动车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近期,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整治重点区域是:城区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电动自行车聚集区域;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务工出行频繁的重点路段。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是: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飙车”、非法改装以及未满16岁驾乘电动自行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综合治理过程中将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夯实管理基础。登记上牌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基础,车管所将加快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或备案管理制度,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余量”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出台后,提请政府明确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政策,合理设置过渡期,并发放临时号牌。

加强路面管控,规范通行秩序。该支队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重中之重。对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的路口,要提高路面民警管事率。执勤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一车驾乘3人及以上人员、逆行、闯禁行情形的,一律严格查处。结合网格化勤务、“路长制”等责任制勤务,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在电动自行车违法多发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执法管理。有针对性在辖区群众反映相对突出的路段严查电动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改装和电动摩托车“飙车”,严厉打击电动摩托车“飙车”、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严查严管整治氛围。

(闫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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