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务管理的要求,为加强我行资产管理,维护金融秩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对以下自然人债权进行催收公告,请相关债务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我行履行偿还欠款本息的义务,望知情者相互转告。
注:清单列明债务人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个人不良贷款积欠本息,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