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及配套工程项目填埋场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及配套工程项目填埋场变更工程。项目性质:变更。拟建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工业园区。建设规模:本次变更仅包括柔性填埋场和刚性填埋场的处置能力,其中刚性填埋场处置能力从1.3万吨/年调整为5万吨/年,柔性填埋场处置能力从28.7万吨调整为25万吨/年,填埋场总处置能力仍为30万吨/年,不发生变化。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1.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nBhw⁃ WbdzJDwxzKVmeoaIw?pwd=h4u9,提取码:h4u9。2.纸质版。单位名称: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武峰。联系电话:13871679198。电子邮箱:415509938@qq.com。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链接:https://pan.bai⁃ du.com/s/129k9Wccf⁃ HIg5rEXoWp8Oww?pwd=jtkq,提取码:jtkq。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7日。欢迎对本工程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